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针对即将到来的“十一”黄金周,日前对广大游人作出旅游消费维权十项提示。
提示一、出行需提前决定自助或选择旅行社。
提示二、认清旅游广告。规范的旅游广告,应有旅行社的名称、许可证号和法人代表等内容。
提示三、确认旅行社资质。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,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。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,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。
提示四、认真查看合同内容,并索要和保留好发票。
提示五、警惕“拉老乡”式购物坑骗游客。
提示六、警惕违规转包团带来的后患。
提示七、赴东南亚旅游须警惕低价陷阱。
提示八、赴香港旅游购物六注意。1、多比价格。2、购买高档商品要有备而来。3、提防水货。4、核查单据。5、检查商品。6、享受百分百退货保障。
提示九、依法理性维权,不要扩大损失。
提示十、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,首先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,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,投诉时效为90天。也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。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(9月30日13时开始启用,至10月8日8时为止)均已公布投诉电话。全国假日办总值班室值班及受理投诉电话:010-65201206 65201207 (点点 辑)
(来源:经济参考报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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