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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0九年上半年质监所受理旅游投诉统计简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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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隔海相望 时间:2009-8-2 10:09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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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0九年上半年质监所受理旅游投诉统计简报
发布日期:2009-8-1 二00九年上半年质监所接受旅游咨询、建议、反映情况167起,受理旅游投诉99起,不予受理的投诉0起,转办的投诉17起,共283起。
一、受理的旅游投诉分类如下:
(一)投诉者类别:
1、国内旅游投诉89件,占90%;
2、出境旅游投诉8件,占8%;
3、入境旅游投诉2件,占2%;。
(二)被投诉者类别:
1、旅行社55件,占56%;
2、饭店16件,占16%;
3、景点16件,占16%;
4、交通9件,占9%;
5、购物1件,占1%;
6、其它2件,占2%。
(三)、旅游方式:
1、团队44件,占44%;
2、散客55件,占56%。
(四)、处理情况:
二00九年上半年受理的旅游投诉已全部处理结案,其中调解处理的为97件,终止协调的为2件,游客满意率达98%,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5216元。
二、上半年旅游投诉的主要特点是:
1、上半年全市接待秩序平稳有序,无重大旅游安全、旅游服务质量投诉。受理的旅游投诉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%。
2、游客对旅行社的投诉为55件,其中地接团队服务质量投诉为19件,主要反映问题环节按投诉量大小依次为:交通、住宿、用餐、导游服务、购物。组团服务质量投诉为19件,主要反映收费约定不清,变更出团时间等问题。单项委托投诉为16件,其中“厦门一日游”投诉8件,主要投诉问题是合同约定不清;“周边土楼旅游”投诉7件,主要投诉问题是约定不清和车辆问题;订票服务投诉1件。
自五月份《旅行社条例》实施以来,厦门市各旅行社对条例规定高度重视,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涉及条例新规定之处,若存在疑问或理解上的差异,都能及时、主动地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。对待游客投诉均能积极有效地进行协调处理,旅行社投诉处理的游客满意率达100%。
3、游客对旅游饭店的投诉为16件,主要反映停车纠纷、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,个别酒店还发生浴室钢化玻璃门突然破裂致使客人受伤,及客人被客房床铺上暴露的钉子刮伤的意外事故,建议酒店应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。
4、游客对景区(点)的投诉为16件,主要反映景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,及除夕当天个别景区(点)虽然正常营业,但服务大打折扣,没有讲解人员进行讲解服务等问题。建议景区(点)应加强对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教育,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;对春节黄金周第一天除夕日应加强重视,保证各项服务不缩水、不打折,若营业时间或服务内容有任何调整则应在售票处进行公示,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。
5、游客对交通的投诉为9件,主要投诉对象按投诉量大小依次为:“海上游”项目、厦鼓轮渡、旅游观光车。“海上游”项目主要反映的是茶座收费问题,厦鼓轮渡主要反映的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。今年上半年,市旅游质监所所未接到游客对大嶝“海上游”项目的投诉。
6、游客对购物的投诉为1件,是境外华人游客被非法中介带到“东泰养生”购买药品,后欲退货时却无法联系该非法中介,另有一件同类性质投诉已转办工商部门处理。(林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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